一、招商信息收集
1.建立招商信息搜集平台,通过多种渠道促招商。通过在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驻地的招商专员,建立稳定高效的信息搜集渠道,一方面积极宣传推介包河经开区,另一方面紧盯产业转移动向,搜集有价值信息,向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区委常委、管委会第一书记反馈。
2.围绕主导产业及产业链项目,摸排国际国内50强企业,作为重点招商对象。
3.跟踪相关部门、协会、龙头企业及科研院所搜集整理招商信息,并建立档案。
4.摸清招商资源,建立招商资源信息库。
5.对于来访客商,准确填写《项目甄别登记表》,明晰相关信息。
负责部门:招商部
二、项目考察与评估
(一)租赁办公厂房的一般项目,由招商部负责对接招商资源。
(二)对符合区域发展产业要求的重点投资项目及时进行考察、评估,深入了解项目的背景,摸清投资主体的规模实力和技术支撑,产品市场前景等情况。
1.制定对接与考察计划,做好对接考察预案,确定考察人员(含专家)、方式、资料。
2.到对方企业考察,宣传包河经开区情况及政策环境,考察对方实际产业和投资意向。
3.梳理投资方的投资要求,上报分管领导、管委会主任和区委常委、管委会第一书记。
4.组织专家部门对项目的产业方向,投资强度,经济效益,能源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,形成报告。
5.提出对该项目是否给予优惠政策标准的初步建议。
6.根据项目行业和园区产业布局,拿出初步选址意见。
7.招商部负责人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,并整理汇总形成项目评估报告。
负责部门:招商部、经发部、规划部
三、审定项目方案
1.招商部负责人将项目评估报告向分管领导汇报;对较为成熟或可行的项目,由招商部分管领导书面上报管委会主任。
2.对审核通过的项目,初步拟定投资协议。
负责部门:招商部
四、签订项目投资协议
1.招商部、园区法律顾问与项目投资方洽谈起草投资协议书,报请管委会主任审核。
2.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,并建立双向约束机制,后由园区法律顾问核查内容。
3.协议上报主任办公会通过后,由管委会主任代表园区与投资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。
4.按照《包河区政府合同管理监督办法》上报区政府备案。
负责部门:招商部
五、项目前期手续办理
1.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前期的注册、备案等手续。
2.按照一次性告知的模式,将项目审批所需要基础材料列出清单,一次性书面告知业主,对大项目确定代办人员,全程审批代办。
3.督促工商、发改、规划、土地、环评、税务等限时办结。
负责部门:招商部、经发部、规划部